税收优惠政策属于扶持企业发展的一种举措,今天给大家聊的是关于无车承运人这个行业的税收扶持政策,主要是国家发布的试点名单,所以这个名单里的企业有你吗?你们享受了吗?
无车承运人试点名单分别分布在北京1个、天津11个、河北10个、山西7个、内蒙古5个、辽宁15个、吉林6个、黑龙江4个、上海12个、江苏24个、浙江14个、安徽13个、福建14个、江西5个、山东10个、河南13个、湖北10个、湖南14个、广东25个、海南4个、四川13个、重庆7个、贵州9个、云南5、陕西14个、甘肃7个、宁夏1个、新疆6个、新疆兵团4个。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一下几点:
1、试点总数比料想的多出很多,说明一方面低估了市场情况,另一方面,试点的门槛可能相对宽泛了些,且试点在各地推行的执行标准,也并不统一。
2、早上海市拟确定了40家,现终公布了12家;重庆市早传出消息是拟确定5家,终公布了7家。说明各地区在试点推行阶段,在把控上均有所调整。
3、众所周知,卡车司机运输货物是不能开票的,无车承运人虽不直接接触车跟货,却是其中的纽带。具有承运货物的资质,并能合法开具发票。试点推行阶段,能否配合交通部管理运输数据、规范行业发票问题,都是业内所关注的!
4、当然,还有一个意料之中的现象。中国的货源分布本身就地域性差异大,运输市场自然也具有地域性差异。从试点名单公布的密集度来看,也恰恰印证了这一点。广东、江苏等地区爆棚,内蒙古、新疆、宁夏等地区为数不多。
针对以上试点名单的企业,我们园区都是十分欢迎企业入驻的,税收的优惠政策都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关注小编的朋友都知道,我们园区的政策比例是相当大的,且都会根据企业对当地的财政贡献有明确的比例。
依法诚信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和觉悟,企业避税方式有很多,然而合理报税才是企业节税、避税的佳选择。今天在这里就为大家推荐一个合理合法的税收洼地政策,只要将企业注册在有优惠政策的税收洼地(注册式,不用实地办公),两种方式:
a、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
b、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一般纳税人):这种方式是对于缺乏或无法取得进项的企业,可以注册成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对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所得税税率可降低至0.5%-3.5%,其增值税还有返还奖励,通过纳税筹划解决企业成本、个人所得税、分红等问题。蕞后:纳税千万条,稳定递一条,操作不规范,亲人两行泪!详情关注《八月财税服务》。
全面“营改增”后,建安行业面临的大的问题是——进项发票抵扣不足。目前,99%的建筑工程机械和设备集中在私人手中,建筑企业获取机械租赁发票和劳务发票非常困难!金税三期上线后一系列技术手段运用加强,国地税合并后税务机关必将不断加强监管,税务管理开启了“数据控税”的严征管模式。
无机械租赁发票和劳务发票进项,负担太重;用材料替租赁发票,虚列人员工资,涉及虚开;企业机械、人工、材料成本结构不合理,难逃“金税三期”监控法眼。
如何解决建筑企业在实践中一些难以取得发票的问题,使企业成本结构合理化、合规化,建筑企业迫切需要既没有税收风险又能解决进项发票的良好路径。笔者为您详细介绍一种税收风险规避和筹划技巧。
一、工程量较小的建筑企业,选择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方式
适合从事工程量较小的土石方工程的建筑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规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可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由于工程机械设备一般都在私人手里,从事此类工程的建筑企业很难取得工程机械施工发票。如采取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方式,建筑企业不必为取得发票绞尽脑汁,可以按照机械台班数直接支付台班费,且不需凭票扣除,直接降低了业务成本。
以在广东从事土石方工程的建筑企业为例:查账征收方式下,机械施工业务的综合税费包括:增值税(小规模)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36%,获取上游发票税费6%,综合税费合计为9.36%;若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19〕1号公告规定:建筑业应税所得率8%,即可换算为按销售收入的2%核定征收,则建筑企业机械施工业务的综合税费包括:增值税(小规模)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36%,按销售收入核定征收应税所得2%,综合税费合计仅为5.36%,综合税费节约了4%。
二、采用简易计税3%的查账征收建筑企业,需要合理的配置成本
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是建筑企业税收征管的主流,建筑企业从事“甲供材”或“清包工”工程,可采取简易计税办法开具3%的增值税发票,其合理的成本配比结构应该是怎样的呢?笔者认为,成本结构可视工程项目的性质分类大致配比如下:
(1)机场、码头、广场道路和园林绿化等市政工程类:材料50%、人工20%、机械30%;
(2)房地产等基建工程类:材料60%、人工30%、机械10%;
(3)土石方平衡、清表等工程类:人工20%、机械80%(含燃料费)。
对工程机械施工业务来说,传统的发票获取方式是由分包方(机械持有人)提供工程分包发票,该方式的优点是可以本地获取发票,差额扣除,缺点是受分包级别(不得转包、不得三级分包)、预缴税款(本地缴纳3%)的限制。此外,各地税务局对门前发票的控制尺度松紧不一,分包方(机械持有人)大规模地开具工程抵扣发票很困难。由于材料和人工获取发票成本相对较低,目前很多建筑企业采用加大材料或人工成本的方式(包括在外购买虚)抵扣企业所得税,导致成本配比不合理,积累了大量的税收风险,在“金税三期”系统监控日益严密的背景下,随时会面临税务稽查和查补税款的税收风险。
三、采用一般计税10%的查账征收建筑企业,需要足额获得进项抵扣发票
采用一般计税办法10%的查账征收建筑企业,其机械施工业务发票的取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湿租”,即由机械持有人提供工程机械、机械操作、动力供应等,分包方开具的是10%建筑服务发票,建筑企业可抵扣10%的进项税额;另一种是“干租”,即机械持有人仅提供工程机械租赁,机械动力燃料由建筑企业自身采购供应,机械操作也由其他劳务公司承包,则建筑企业可分别获得机械租赁(税率16%)、燃料(税率16%)、劳务外包(税率3%)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进行抵扣。相比较而言,第二种“干租”方式获得的进项抵扣更加充分有效,且不受工程施工地预缴及分包规定的影响,是采用一般计税办法的查账征收建筑企业的优先选择。同时,提供“干租”业务的机械持有人可选择在合适的地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并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解决征管效率和及时足额供票的问题,这样建筑企业的进项发票抵扣的问题就迎刃而解。重庆黔江正阳工业园成立以来,推出总部经济招商引资政策。即企业保持现有的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入驻到园区享受财政专项扶持政策。此项专项扶持政策主要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个税种的扶持。其中增值税扶持地方财政所得的30%-50%,企业所得税扶持地方财政所得的30%。个人所得税可申请核定征收。每月扶持一次。依法诚信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和觉悟,企业避税方式有很多,然而合理报税才是企业节税、避税的佳选择。蕞后:纳税千万条,稳定递一条,操作不规范,亲人两行泪!详情关注《八月财税服务》。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社会的发展是日新月异的,互联网+的经济也是一个时代的标志。在互联网技术催生的
共享经济发展热潮之下,诞生了没有一间自己客房的全世界大酒店airbnb,没有一辆出租车的全球大出租车公司uber。而在
货运领域,随着“互联网+物流”的深入发展,没有一辆车的“
无车承运”模式也逐渐清晰,并成为一种新业态。从2016年开始的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则将这种模式推至台前,让更多的人受益于此。
目前无车承运人的试点名单企业共计283家,分布在全国各地。那么无车承运人究竟又是指的什么呢。
无车承运人的概念并不复杂。社会较为公认的理解是,不拥有车辆但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该类市场经营主体依托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搭建物流信息平台,通过管理和组织模式的创新,集约整合科学调度车辆、物流园区、货源等零散物流资源,有效提升运输组织效率,优化物流市场格局,推动货运物流行业转型升级。
其实,长期以来,我国的公路运输具有“多、小、散”的特点。大多数的货车司机都是个体司机。这一群体往往局限于面对面的熟人交易模式,货与车匹配效率不高,终的结果就是物流成本过高。而推进无车承运模式,个体运输户、中小企业、货主企业逐步由封闭走向开放,有利于我国物流市场结构逐步从分散走向集中,形成“零而不乱、散而有序”的新业态。
无车承运人是一个新的名词,也是一个新兴产业。过去,关于税收方面的问题主要也是关于有车承运人的。无车承运人在税收方面的问题应该如何建立健全完善的财税制度也是一个及其重要的问题。政策大门的打开,让原本沉静的行业变得沸腾起来。目前,在政策推动、市场拉动作用下,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整体也呈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趋势。不过,尽管降本增效、提升效率、优化市场等词汇已成为无车承运试点的“专有”名词,但不管是试点企业,还是物流业专家学者,“税”都成为他们吐槽的字眼。
因为,目前国内运输业的各项法规制度、标准规范仍然是建立在“有车承运”基础上的,“无车承运人”的“无车承运”模式与国内既有的“有车承运”管理制度相冲突,不仅使其难以获得合法的经营资格,而且在税收、异地设点等方面存在诸多障碍。
例如,目前的政策是,只有拥有运输工具(拥有一定车辆的实际承运人)的企业才被认定为道路运输业,可以开具11%的道路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通过外包运力完成运输任务的行为则被认定为货运代理业,只可以开具6%的其他物流服务行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是现在物流企业的需求是,只要是与委托方签订了运输合同,并承担承运人责任,无论是否拥有自备车辆,即可以认定为运输行业,给予开具11%道路运输行业增值税发票的资质。
此外,目前我国具有开票资质的只有企业,个体运输户不具备开票资质,而个体运输户是无车承运人平台的主要构成之一,在运输业市场中占有半壁江山(目前在国内有80%的运输主体是中小车队或者个人),但其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是没有资质开具11%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的。因此,巨额的销项发票无法获得足够的进项发票抵扣税率,使企业面临巨大税务压力,限制企业发展。
其实,无车承运人还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方式进行税务筹划,无车承运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方式以设立分公司进行,通过分公司的设立,将业务转移至分公司承担,享受当地地方留存部分的奖励
增值税:返还地方留存部分的(地方留存50%)50%----70%;
所得税:返还地方留存部分的(地方留存40%)50%-----70%。
附加税:增值税的12%。
备注:小编园区十分看重无车承运人试点名单企业,针对高税收的无车承运人企业可进行一事一议的方式。蕞后:纳税千万条,稳定递一条,操作不规范,亲人两行泪!详情关注《八月财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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