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近期,浙江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部门陆续出台了物业行业疫情防控支持政策,为物业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提供强力保障。
浙江省建设厅发布《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提出各地要积极帮助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当地政府争取相应补助,争取按照生活服务类标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环卫、公交、物业等行业公租房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减免1至3个月租金;对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及运营管理单位因疫情防控额外产生的物资采购、人员成本等费用支出予以适当补助,具体政策由地方制定。
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明确加大对物业企业扶持力度,对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政府可按照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给予两个月补助。
宁波市政府发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对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按在管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给予2个月财政补助。
温州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好发展主动仗的实施意见》,对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住宅小区和医院物业服务企业,政府可按照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3元的标准给予两个月补助。
湖州市建设局《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建设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全额减免物管小区垃圾清运费3个月(2月-4月)。
绍兴市柯桥区委、区政府发布《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参与区内疫情防控工作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2元的标准给予两个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