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09年,美国社会党人将2月28日定为全国妇女日;1910年,第二国际哥本哈根会议上以克拉拉·蔡特金为首的来自17个国家的100余名妇女代表筹划设立国际妇女节,但未规定确切的日期;1911年3月19日,奥地利、丹麦、德国和瑞士等国有超过100万妇女集会庆祝国际妇女节;1911年的3月8日为第一个国际劳动妇女节。
3、国际妇女节(international womens day,简写iwd)全称“联合国妇女权益和国际和平日”(united nations womens rights and international peace day),在中国又称“国际劳动妇女节”、“三八节”和“三八妇女节”。是在每年的3月8日为庆祝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作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而设立的节日。